湿地科学 ›› 2021, Vol. 19 ›› Issue (5): 567-576.doi: 10.13248/j.cnki.wetlandsci.2021.05.006

• • 上一篇    下一篇

中国湿地法律保护的不足与完善

  

  • 出版日期:2021-10-29 发布日期:2021-11-19

The Insufficiency and Improvement of China’s Wetland Legal Conservation

  • Online:2021-10-29 Published:2021-11-19

摘要:

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中,有8 部法律明确提及“湿地”一词,有2 部基础性法律和20 部环境资源类法律涉及滩涂、滩地、江河、湖泊、水域和沼泽地等与“湿地”相关的概念。中国湿地法律保护存在诸多不足,例如,没有针对湿地保护的专门性法律,有关湿地保护的规定散见于其它法律中,湿地法律概念模糊不清;现有法律更侧重于湿地的经济功能(重点在湿地的开发利用),未对湿地的生态功能给予重视;土地利用分类粗放,忽视了湿地的生态属性,将部分自然湿地划分为未利用地;现有的单项资源要素立法模式难以满足湿地整体保护的需要。解决中国湿地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的思路如下:一要明确湿地的法律概念,实行湿地全面保护;二要奉行保护优先原则,完善湿地保护制度;三要增设生态用地土地利用类型,重视湿地生态功能;四要颁布湿地保护法律,注重湿地整体保护。

关键词: 湿地, 湿地保护法, 湿地概念, 湿地保护制度

中图分类号: